提供銀行卡,就能換點小錢花?結果......
2024-01-18 17:17:52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王輝 | 作者:宋薇 | 點擊量:1131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宋薇)近日,陽湖坪派出所通過永定公安刑偵大隊反詐中心提供的線索,摸排出涉嫌掩飾犯罪所得罪嫌疑人覃某某,隨后,陽湖坪派出所所長王中兵帶領民輔警于當日將覃某某在西溪坪辦事處北站附近抓獲。
經詢問,覃某某在明知莫某把其名下的銀行卡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將其名下的卡交給莫某使用,隨后,民警又確定了三名同伙嫌疑人蔡某某、屈某、莫某。在永定公安實戰中心的協助下,三名嫌疑人在張家界市區抓獲。
該團伙總涉及電詐案件2起,目前,覃某某、屈某、莫某、蔡某某因涉嫌掩飾、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幫助轉移資金,為他人實施電信詐騙等犯罪行為提供幫助的行為已觸犯刑法。切勿為了蠅頭小利而將銀行卡、電話卡等提供給他人使用。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